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勞工法專題討論一
Seminar on Labor Law(Ⅰ)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能君 
課號
LAW3185 
課程識別碼
A01 3346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霖研二1502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同學在選修過「勞動法」課程後,對勞動法體系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。本學期的「勞工法專題討論一、二」之主要目的,在於透過文獻、法院判決或是裁決命令,對勞動法中的特定課題(例如解僱、調職、工資、工作時間、工作規則、競業禁止、爭議行為、不當勞動行為等)做深入之探討。 

課程目標
能將勞動法之理論與實際運用相結合,訓練解決具體勞動事件之研究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上課前由授課教師指定法院判決、裁決命令或文獻作為教材,由一位同學擔任報告人,聽完報告後,所有上課同學每一次上課均須針對法院判決、裁決命令或文獻之內容,於上課中參與討論,因此所有的同學須預先研讀指定之判決教材。期待所有上課的同學都能熱心參與討論。
無法上課時,須事前以電話或e-mail向授課教師請假。一學期之缺席以兩次為限,違反者,將酌扣分數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課後不需要學習,但是課前需要預先閱讀判決教材1-3小時。  
Office Hours
每週一 13:00~15:00 備註: 須預先預約時間  
指定閱讀
如各週課程進度之文件,其他將於上課時指示。  
參考書目
部分已陳列在萬才館法律圖書室的參考書架上。
其餘參閱授課教師「勞動法」課程講義大綱所列之參考書籍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口頭報告  
30% 
 
2. 
上課發言、討論  
40% 
 
3. 
期末書面報告  
30% 
判決評釋6000-10000字於2024年6月3日(一)17:00以前,以電子檔上傳至NTU COOL教學網站。 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
作業繳交方式
延長作業繳交期限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月19日  課程介紹、分配報告教材及時間  
第2週
2月26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88年度台上字第1696號(88年7月30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1年度台上字第1040號(91年5月31日)【工作規則;太平產物保險】 
第3週
3月4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2年度勞上字第20號(92年10月14日)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1年度勞訴字第120號(92年3月19日)【試用;中華航空】  
第4週
3月11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347號民事判決(81年2月27日)【勞動契約特性;交通部台灣中區電信管理局】  
第5週
3月18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2年度台上字第2108號(92年9月26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90年度重勞上字第3號(91年3月22日)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89年度重勞訴字第2號(90年2月27日)【工資之夜點費;中國鋼鐵】  
第6週
3月25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2年度台上字第1631號(92年7月25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0年度勞上字第8號(90年11月14日)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勞訴字第48號(90年5月30日,已蒐尋不到)【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;台灣苯乙烯工業】  
第7週
4月1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7年度勞上更(一)字第1號(97年8月20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423號(97年3月6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6年度勞上易字第13號(96年9月26日)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勞訴字第49號(96年4月18日)【雇主懲戒權行使對象;聯捷運輸】  
第8週
4月8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87年度台上字第1788號(87年7月31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86年度台上字第688號(88年4月2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84年度台上字第673號(84年2月23日)【大同公司解僱白正憲】  
第9週
4月15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台再字第22號(99年4月22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勞再字第3號(98年12月29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台上字第1042號(98年6月11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勞上字第44號(98年3月4日)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勞訴字第14號(97年4月28日)【新海瓦斯解僱林子文】  
第10週
4月22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台上字第827號(99年5月6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勞上字第14號(99年2月2日)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勞訴字第25號(98年10月2日)【工會會務假;百事食品】  
第11週
4月29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台再字第47號(98年9月10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台上字第600號(98年4月2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97年度勞上更(二)字第1號(97年12月2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台上字第1459號(97年7月10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95年度勞上更(一)字第5號(96年3月27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台上字第2069號(95年9月15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民事判決92年度勞上字第7號(93年5月4日)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0年度勞訴字第23號(92年4月23日)【調職;東和紡織】  
第12週
5月6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台上字第1396 號(96年6月28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勞上字第41號(95年10月11日)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勞訴字第170號(95年4月20日)【最低服務年限;復興航空運輸】  
第13週
5月13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99年度上更(一)字第9號(99年7月6日)、最高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台上字第599號(99年4月8日)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上字第112號(98年11月3日)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1800號(98年4月29日)【競業禁止;新世紀光電】  
第14週
5月20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104年勞裁字第6號(104年6月5日)【不當勞動行為】  
第15週
5月27日  同學報告、討論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102年勞裁字第61號(103年3月28日)【團體協商事項】

預備教材
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判字第 306 號判決、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訴字第 543 號判決、106年勞裁字第52號裁決【會務假與雇主中立義務:台灣中小企業銀行】 
第16週
6月3日  6月3日(一)17:00以前繳交期末報告